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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投書聯合報「都市更新的五大迷失與修法因應」,今天以「何必要完美規模的都更」刊登(如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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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投書聯合報「都市更新的五大迷失與修法因應」,今天以「何必要完美規模的都更」刊登(如下連結)。

今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將是眾所關切議題,從年初的「危險老屋重建條例」到接下來的「都更條例」,再來可能的「都市再生條例」,以及「設置國家住宅及都更推動中心」等,期待此「三+一」都更修法能解決當前都更困境。

然而即將通過的「危險老屋條例」似乎並未獲得專業界的肯定,未來能否解決當前都更困境,甚至帶動政府宣稱上兆的經濟發展,令人質疑。

期待接下來最主要的「都更條例修正案」能夠解決當前都市更新的主要迷失。因此撰文投書希望未來修法能夠檢視是否解決下列五大問題:

第一個迷失是:未認清都市更新區位價值,不同區位價值不同,以為都市更新是「白吃午餐」,老屋換新屋可以不要出錢。

第二個迷失是:未考量容積獎勵與稅負優惠的公共利益與正當性,以為政府提供越多獎勵與優惠,便可加速都更推動績效。

第三個迷失是:不清楚自己都更財產權益價值,深怕吃虧被騙,因此,不是漫天喊價,就是等待成為都更最後同意戶,才可獲得最大利益。

第四個迷失是:未顧及都市更新的「程序正義」,要求政府展現魄力,對都更不同意戶即予強制拆除。

第五個迷失是:未考量都市環境的歷史文化紋理與多元價值,都市更新就是大規模的拆除重建,不能容許「不完美」小部分的老屋整建維護並存環境。

至於各個迷失的因應之道,在投書中我提供了個人的建議,供修法參考,期待各界的集思廣義。

由於都市更新涉及私有財產權的保障,政府必須審慎介入,都市更新的現實狀況是有許多迷失需要突破,除了相關都更法令制度的建立外,更需都更住戶的輔導教育,透過多元都更模式,才能達成都更理想目標。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39/2407388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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